1、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发展研究院8名
2、上海市燃气管理事务中心3名
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2名
4、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2名
5、上海市城市综合管理事务中心3名
6、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1名
7、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4名
8、上海市房屋状况事务中心1名
9、上海市物业管理事务中心2名
以上9家单位共招聘2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参加2023年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02.9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聘用的考生。
3、具备报名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可查看《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简章》。
(点击查看大图)
4、外省市社会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5日18:00。
2、报名方式:报名网址为:“上海建交人才网”(jjrc.zjw.sh.gov.cn)—“考试认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人员首次登录系统需注册账号。
3、特别告知: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意向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进行报名,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如重复报名,视为无效,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4、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时须一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国内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招聘简章》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上传电子照片要求: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小于等于1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报考人员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报考人员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