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交通参与者 请 注 意 文明城市看交通。为积极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提升交通参与者文明出行意识,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我市城区交通秩序整治集中行动通告如下: 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调头、未悬挂号牌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随意调头、无牌无证、超员载人、闯红灯、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人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调头、无牌无证、酒驾醉驾、驾乘人不系安全带,乱停乱放、妨碍其它车辆正常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横穿马路、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第一周为宣传发动阶段。期间,交警将依托路口固定岗、高峰岗、护学岗等执勤警力,会同辖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文明劝导志愿者,全面强化城区主干道交通秩序管控力度。全力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行为,对文明交通好榜样进行集中宣传,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采取宣传劝导为主。 行动第二周至行动结束为严查整治阶段。期间,交警将采取定点纠正、动态纠违形式,对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同时,对典型交通违法进行公开曝光,加大曝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频次,不断增强市民遵章守法意识。 对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不听劝阻或阻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出行、守法出行、安全出行。
麻城市委文明办 麻城市公安局 2023年3月15日
文明出行,摒弃交通陋习,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争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参与者、示范者。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提升自身文明素养,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