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中省保障房建设政策的调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1年城镇棚户区改造公租房保障计划任务的通知》(建办保【2020】52号)精神的有关要求,2021年国家重点对人口流量大、房价和租金水平较高的71个大中城市及全国重点区域229个县(市、区)新建公、廉租房项目给予补助支持,我省只有西安和宝鸡市纳入其中。我市未纳入补助支持范围内,且2016年以后中省未再下达我市保障房建设计划。故我市暂无新的保障房建设计划。今年,我市为全面完成以前年度公租房建设分配任务,结合各县市区实际情况,计划将以前年度部分县市区的公租房项目调整到榆阳区、神木市继续实施,现正在等待省住建厅的审核批复中。省住建厅批复后将会在榆阳区、神木市实施一定量的公租房项目,以满足部分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同时,市委、市政府计划在榆林高新区、科创新城两个区域各建设1万套人才公寓,以满足区内各类就业人员的住房需求。感谢您对百姓问政的支持与关注!如您对咨询的问题仍不清楚,请拨打市住建局保障科电话:0912-3367842咨询。同时在办理后,敬请您及时对我们的答复进行满意度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