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依法对多名违反居家隔离规定人员
作出处理的情况通报
8月21日,在我市沙田镇居住的入境人员陈某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邀请何某等5名友人到其居家隔离居住地进行聚集就餐,严重违反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关规定,给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风险隐患。
事件发生后,我市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马上取消陈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资格,对陈某及其5名友人采取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要求陈某自行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医学流调、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等费用。集中隔离期满后,我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陈某行政拘留7日,对何某行政拘留5日,对其余4名人员处以罚款。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希望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对自己负责、对身边人负责、对共同家园负责,切实维护我市疫情防控大局,坚决巩固抗疫成果!
东莞市陆路与航空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