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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航空三名空乘面临贿赂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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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24 14: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港媒报道,香港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国泰航空三名员工,控告她们涉嫌收受贿款共逾9.8万港元。

三名被告为刘静雯(34岁),国泰航空前舱务长;李仲辉(26岁)及王爱婷(31岁),分别为国泰航空现职及前机舱服务员。
根据国泰航空的“Companion Travel Scheme”计划,每名国泰航空员工均可提名一名伴侣、兄弟姐妹、家人或朋友为其同行旅伴,获提名人士可凭优惠价购买国泰航空的机票。
其中两项控罪指,刘静雯涉嫌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2月20日期间,先后两次与一名女子一同串谋,使刘静雯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分别接受约2万港元及至少1.2万港元,作为刘静雯按该计划提名该女子为其同行旅伴的诱因或报酬。
另一项控罪指,刘静雯及李仲辉涉嫌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6月19日期间,与上述女子一同串谋,使李仲辉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约3.9万港元,作为李仲辉按该计划提名该女子一名朋友为其同行旅伴的诱因或报酬。
余下一项控罪指,刘静雯及王爱婷涉嫌于2019年1月3日至23日期间,与上述女子一同串谋,使王爱婷在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下,接受约2.7万港元,作为王爱婷按该计划提名该女子另一名朋友为其同行旅伴的诱因或报酬。
国泰航空禁止其员工透过提名他人为其同行旅伴而收取利益。国泰航空因三名被告的计谋而遭受经济损失逾116万港元。国泰航空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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