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海银保监局连续公布五张罚单,剑指辖内银行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和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因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不审慎、银行对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分别领罚100万元。
具体来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因2019年6月,对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2019年5月、7月,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被监管重罚与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密切相关。相关信息显示,涉及交通银行信用卡暴力催收的相关投诉高达200多件。
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因2019年7月,对某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2014年12月至2019年5月,对某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审慎,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
目前银行将信用卡催收工作外包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很多银行因为人力有限,所以基本都会把信用卡催收业务委托给第三方公司,很多银行都只设有贷后管理部门,并没有专门的催收部门。
虽然银行有相关的协议约束信用卡催收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催收公司都会使用合法的手段去催收。但是最近几年随着银行信用卡业务的不断增多,催收公司的业务也变得多了起来,特别是对于那些长期逾期不还的账单(比如超过1年时间不还的),银行有可能直接打包转让给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公司买下这些坏账资产之后,能催回来越多自己赚的钱越多。所以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有些催收公司可能会通过层层外包的方式把信用卡催收工作再转包,这时候那些没有跟银行直接合作的催收机构就有可能出现暴力催收的行为。
如果第三方催收公司有暴力催收行为,给持卡人造成伤害,那就是违法的,银行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因催收外包管理不力,造成催收外包机构损害欠款人或其他相关人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相应的外包风险管理责任。监管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人员责任,视严重程度采取责令限期整改,限制、暂停或停止其信用卡新发卡业务,以及实施其他相应的行政处罚等审慎性监管措施。
另外我国《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也规定,发卡银行应当对债务人本人及其担保人进行催收,不得对与债务无关的第三人进行催收,不得采用暴力、胁迫、恐吓或辱骂等不当催收行为。对催收过程应当进行录音,录音资料至少保存2年备查。
目前很多银行的信用卡逾期催收工作一般是外包给催收公司或者设立信用卡催收部门(也因为外包催收公司出现很多不合规现象,所以更应该探讨怎样合规、有效的进行信用卡催收)。
应及时就即将到期的透支金额、还款日期等信息提醒持卡人。
针对电话催收无果、累计四期以上、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借款人进行上门催收,并将“个人贷款过期催缴通知书”当面交付借款人。
是指银行每月定期通过每月寄发催收信件涵以提醒客户及时缴纳逾期欠款,对滞纳用户具有警示和提醒的作用。信函催收可以根据用户目前滞纳状况采用不同的催款方式,警示客户不及时还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1、信用卡催收函应该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持卡人信息和欠款余额、催收事由,持卡人相关权利和义务,查询账户状态、还款状态、提出异议和提供相关证据的途径、银行的联系方式等。
2、信函催收应采用挂号信方式寄出,寄送地址为信用卡账单地址。短信提醒与信函催收是信用卡欠款催收中最常用的催收方式,在低风险用户群体里的催收效果最好。
电话催收具有催收成本低、沟通效果明显、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等优点。通过电话催收,催收管理员可以直接了解到目前持卡人滞纳的原因,根据沟通的信息来判断当前账户的还款风险状态,确定下一步的催收计划。
1、电话催收的联系电话适宜的选用顺序为:手机、单位电话、住宅电话、直系亲属电话、联系人电话。
2、具体工作中,催收人员允许持卡人做出还款承诺的时间随催收次数的增加而递减。
3、遇到电话接通但持卡人不在时,催收人员应留言通知持卡人及时与银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