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竞标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打样费、邮寄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无论竞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㈠ 投标费缴纳:本项目需收取投标费300元人民币,要求截标之前必须缴纳。投标人自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将投标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备注必须填写,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㈡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收取投标保证金18,000.00元人民币,要求截标之前必须缴纳。投标人自收到招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备注必须填写,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对参与了招标工作全流程,未在中途提出弃权,但最终未中标的投标人,采购人将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开始履行全额无息退款工作。
㈢ 履约保证金缴纳:招标结束后,中标人应在协议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等方式向采购人交纳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总价的5%收取,必须公对公账户转账。中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再补足差额。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后4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如履约异常,则按相关履约条款予以扣除。
㈣ 中标人未按期缴纳协议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赔偿与履约保证金金额相等的违约金。
㈤ 投标费用缴纳信息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