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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严打整治 | 卖卡2张!男子涉嫌“帮信罪”在逃 万山一酒店住宿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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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8 21:03: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获取蝇头小利,松桃一男子以800元的价格出售了自己的两张银行卡,殊不知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9月17日,万山公安分局谢桥派出所成功抓获一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在逃嫌疑人。

9月17日13点40分左右,谢桥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一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在逃人员在辖区某酒店活动。获此信息后,派出所随即组织警力展开抓捕,于当天14点10分左右在酒店内将其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田某(松桃人)于2021年9月3日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被山东省胶州市公安局网上追逃。

据犯罪嫌疑人田某交待,2021年8月的一天,他通过某聊天平台,得知出售自己本人的银行卡、手机卡等物品可以获得回报,就先后办理了2张银行卡,并以每张400元的价格出售,非法获利800元,收到转账后,田某便将两张已售卖的银行卡通过快递寄给了对方。而在和对方的聊天中,田某也知道自己卖出去的这些银行卡将被用于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但见赚钱如此轻松,田某还是铤而走险选择了卖出自己银行卡,却不知成了犯罪分子的“帮凶”。

目前,移交工作正在进行中。

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开设赌博网站、洗钱等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均需要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的支付结算。随着通讯、金融行业实名制政策的落地,犯罪分子为了规避公安机关打击,只能购买他人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手机号码卡来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管好自己的银行卡,如果你高价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犯罪分子,他们会用于实施电信诈骗、开设网络赌场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而个人将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遭到法律严厉的制裁。





一 审:吴白苇、杨   会  

二 审:王   惠              

三 审:姚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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