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C(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已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Mastercard Asia/Pacific Pte Ltd和Mastercard Asia/Pacific(Australia)Pty Ltd(统称Mastercard)涉嫌从事旨在大幅减少借记卡受理服务供应方面的竞争的行为。
2017年末,在澳大利亚储备银行(RBA)的最低成本路由方案背景下,万事达卡涉嫌反竞争行为。澳大利亚储备银行的最低成本路由方案旨在通过允许企业选择成本最低的网络来处理其交易,增加借记卡受理服务供应方面的竞争,并降低企业的支付成本。这使企业能够选择其借记交易是由Visa卡、万事达卡还是EFTPO处理,而EFTPO通常是最便宜的选择。
据称,为了应对最低成本路由方案,万事达卡与20多家主要零售企业签订了协议,其中包括超市、快餐连锁店和服装零售商。这些协议为这些企业提供了万事达卡信用卡交易的折扣率,前提是它们承诺通过万事达卡而非eftpos的网络处理其所有或大部分的万事达卡-eftpos借记卡交易。这意味着,即使eftpos通常是成本最低的网络提供商,这些企业也不会通过eftpos网络处理大量借记卡交易。
ACCC主席吉娜·卡斯·戈特利布(Gina Cass Gottlieb)表示:“我们声称,万事达卡在信用卡受理服务供应市场上拥有强大的实力,万事达卡的行为的一个重要目的是阻止企业使用EFTPO网络处理借记交易,从而阻碍竞争过程。”
“我们关注的是,万事达卡涉嫌的行为意味着,企业无法从旨在通过成本最低的路由方案而带来的激烈竞争中获得全部利益。”卡斯·戈特利布女士说:“降低企业成本使他们能够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价格。确保主要的信用卡组织,如万事达卡、Visa卡和EFTPO,能够有力地竞争,这对这些企业及其客户都很重要。”
“ACCC的一项优先任务是促进竞争和调查金融服务业反竞争行为的指控,且重点是支付系统。金融服务提供商应注意,我们将毫不犹豫地采取行动,以应对人们对澳大利亚这一重要经济部门反竞争行为的担忧。”卡斯·戈特利布女士说:“这起案件还表明,澳大利亚消费者投诉委员会对解决具有市场支配力的公司所从事的排他性行为所造成的竞争损害更感兴趣。”(具有强大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只有在其行为具有大幅减少相关市场竞争的目的、效果或可能效果的情况下,才会违反《2010年竞争和消费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