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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旅客: 为协助受极端强降雨天气影响的旅客更好出行,现制定涉及郑州机场进出港客票特殊处理规定,具体如下:一、适用航班客票 2021年7月20日(含)前购买784票证(包括奖励客票、里程兑换客票)、行程涉及郑州机场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7月20日(含)至2021年7月23日(含)的客票。
二、自愿变更退票政策 (一)自2021年7月20日(含)起办理变更,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在航班起飞前变更至2021年7月30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需收舱位票价价差。(二)自2021年7月20日(含)起办理退票,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免费退票。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自2021年7月20日(含)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但在7月20日(含)-7月21日(含)已办理变更、退票的客票,已收取的手续费可申请退回。
四、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为了您能更顺利地办理免费退票,请您务必在航班起飞前致电南航客服取消预订座位。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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