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股份202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CEA20201201045 竞谈项目名称:东航股份202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项目 采购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评审结果:第1名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审结果公示说明:其他成交候选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方航空2010年-2020年审计机构及审计费如下:
根据之前发布的《东航股份202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项目》,采购范围与说明及投标人资格如下:
采购范围与说明: 1、服务项目:东航股份2021-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项目; 2、主要要求: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 3、服务期限:5年。
参与资格要求: 1、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2、本次谈判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3、供应商须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人代理机构; 4、供应商须具备境内A股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香港上市公司审计的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在美国PCAOB注册能够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上述须出具过相关报告。(注:香港上市公司审计资格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为准,网址为http://www.csrc.gov.cn/pub/newsite/zjhxwfb/xwdd/201012/t20101210_188503.html) 5、供应商近两年内未连续承担东航股份或其下属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 6、供应商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证监会、中注协及其他监管机构的处罚或惩戒(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最新的《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所载信息为准); 7、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2017年7月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10、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或分所谈判。为满足采购人在不同上市所在地(中国香港与美国)法律法规及报告出具的需求,相关服务合同可以由供应商或其国际网络的成员机构与采购人签订,并出具报告。
信息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俱乐部、官方招标网站 由四大君编辑整理,转载时请注明转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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