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航空货运发展,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加强补贴资金管理,海南省交通运输厅拟定《海南省航空货运发展财政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明确,补贴资金专项用于鼓励海口美兰国际机场、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和琼海博鳌机场的全货机航线(包含客改货航线)以及货邮集货业务发展,补贴对象为符合规定条件的航空公司、包机商、货运代理企业等企业法人,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办法》对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的境内全货机航线航班和连续执行不少于26周、每周不少于1班的境外全货机航线航班的补贴标准进行了明确。此外,还对全货机航线航班特殊货运量和货运代理企业集货增量提出了补贴标准。 《办法》要求,每条全货机航线设年度补贴上限,其中境内航线为1200万元,境外航线为1.2亿元。同一全货机航线同一时期内有多家航空公司开通航班时,只给予该时期首先开通该航线航班的航空公司航班补贴。 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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