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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诚信--也谈购买航空延误险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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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12: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一则李某通过购买航空延误险获利的案例引发网友热议。



据江苏南京警方披露,自2015年至2019年,李某用自己和他人的20多个身份信息购买了近900次航班的延误险,但李某并非真正乘坐了这些航班,而是利用自己的经验挑选延误率较高的航班,伺机购买延误险索赔。南京警方认为,李某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被保险对象,骗取巨额保险金,涉嫌诈骗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件事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有一些人支持警方决定,但反对将案件定性为诈骗犯罪的声音,占据了舆论的大多数。



著名刑辩律师邓学平虽然支持无罪,但也在文章中用了“可能”二字,基于其曾做过7年检察官,出于公诉人的惯性思维,他可以预测到最终结果不能如愿。


纵观双方论点论据,都有道理。小编认为,是否值得动用刑事手段为保险公司核保部门的愚蠢弱智保驾护航,这才是争议的焦点。


保险公司制定的规则中,如果无法抑制不诚信投保者而造成财产损失,手握刑法重器的执法部门制裁不诚信者的同时也保护了保险公司的愚蠢,大多老百姓对一向霸道的保险公司素无好感,转而同情利用漏洞的李某乃人之常情。


按照诈骗罪条文,对李某追究刑责有理有据,就像2007年广州中院认定许霆盗窃国家金融机构17万元判处无期徒刑一样,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拿走的是银行的钱,数额巨大,按照刑法法条,无期徒刑可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是为什么引起巨大的舆论反响呢?



许霆案的发生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那就是银行ATM机程序出错,该错误程序导致取款规则改变,作为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成年人,显然应当遵守诚信原则不拿不属于自己的钱款。许霆违背诚信原则与银行规则出错有因果关系,后来二审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这个结果虽然不能使部分苛刻者满意,但大多数老百姓还是认可的。


以前看到有人写过一篇文章,说中国人毫无道德底线,全世界有10亿人没有信仰其中9亿在中国。在法庭上信口开河胡说八道的人比比皆是,根本不把诚信当回事。甚至把不诚信获得利益当作高明谋略而沾沾自喜,最典型的就是田忌赛马。



赛马的宗旨是选出更快的马。田忌利用规则的漏洞导致慢马成了快马,这样的比赛有何意义?齐威王如果发现内中玄机,能否也定田忌一个诈骗罪?这样定罪会不会引起天下英雄嘲笑?


与本案李某是否够罪产生争议类似,民营企业的张文中当初以国有企业资格申请国家补贴被认定为诈骗,当时的规则约定了补贴原则上是针队国有大中型企业,张文中辩解申报时电脑系统里无民营企业选项,并非不诚信未获采信,一审获刑18年,二审改判为12年,说明当时控审双方也有一定的争议。


据说一审曾有人劝其认个轻罪,两三年就能出来,但张文中坚信自己无辜,拒不认罪,直到7年后刑满释放终获再审无罪,法官判决称,张文中虽有违规,但不够罪。



诈骗罪的构成有三个要件: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二是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为手段,三是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


小编梳理了一下媒体报道过的付达信案,认为他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2008年9月,湖南省祁东县老汉付达信持刀在北京站广场抢劫,被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而付老汉恳求法官重判自己,其实施抢劫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入狱养老”。


很明显,付达信不是真的想非法占有别人的财物,而是希望通过这一手段达到入狱的目的,其所谓的抢劫只是个幌子,此案是不是判诈骗罪更合适?


从付达信的假抢劫到李某的假航班,还有无数个假离婚假结婚、假学历假论文、假户籍制造者,都是通过不诚信钻规则漏洞,如何杜绝此现象,考验执法者立法者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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