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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
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免费参观游览景区
自4月1日起,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持河南省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可享受市公交集团和各县(市、区)属公交公司运营的公共交通免费乘坐优待政策(优待对象乘坐城市公交车时,应主动出示优待证,自觉接受公交驾乘、稽查等人员的查验,优待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到新乡市境内20家公办经营性旅游景区游览免收门票(景区内交通费、保险费、园中园和景中景门票除外)。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优待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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