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一条“男子穿背心拖鞋在宝格丽酒店餐厅就餐”的新闻,一时间不知道从哪里吐槽起!
在我看来,一切有着装要求的餐厅里面的食物,都是给死人吃的。
所以我始终无法理解吃个饭配一对蜡烛是个什么习俗。
我这辈子除了穿军装,就没有把任何衣服穿得恰到好处过。军装之所以能穿正确,因为有《内务条令》管着。别的时候,内务条令管不着的时候,任何时候穿衣服身上必然有一个快挂,搞得跟马上就会抽出一把刀去宰一头野猪一样。
我这辈子遇到的最有才的女人,站在另一个极端。
她随时随地都是一个装帧精美的女人,衣着、饰物、随身包和妆容都是绝对正确的。她就是一头混迹于钢筋水泥丛林里的野兽,拥有绝对的掌控力和适应力,全身每一个爪牙都是极端进化的结果。
因为她有才,思维总在一条线上,所以我愿意冒险进入上海。
天可怜见,我连刷靴子都嫌费劲的一个人!坐地铁都会紧张的一个人!
为了爱情我也算是拼了,真的,骗你是小狗。我那几天身上真的一个快挂都没有,严格按照《内务条令》里面“利于战备、方便生活”的原则,仔仔细细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突兀。
就像披上了一层钢筋水泥丛林里的迷彩。
严格意义上讲,一切衣服或多或少都是迷彩服——用于隐藏自己,让自己融入环境,不易被发现。
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又所谓枪打出头鸟。不管你是穿真的数字迷彩,还是穿西装革履晚礼服,都是这个作用而已。
也不得不承认,有的人身上的迷彩服已经融入了皮肤里面,无时无刻不在伪装自己,融入社会。“上海某酒店意大利餐厅”对于大众可能是个装逼的地方,对于这种人则是日常生活的场所,一个普通地方,随时都得去的地方。
她就是这么一个人。
我提心吊胆的跟着她吃了好几天这种餐厅,感觉就像一只突然出现在南京路上的兔子,本来完美的保护色突然亮得跟500瓦特的灯泡,是那么的耀眼和无处遁形。
连个羽化都舍不得给一点,阴影都不给做。
我问她你一直都吃这种饭?她说从小就跟着爹妈吃这种饭,从来没有坐过低于商务舱的飞机,四星级的酒店不知道长啥样,从小到大没有说过一句脏话,就这么长大的。我那么老远的跑过来,应该吃这种饭,这是应得的。
她说有一次因为没办法,吃过一碗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感觉世界像个肥皂泡一样破了。
我说我睡过的最离谱的地方是四川南充阆中县的张飞庙,张飞墓里面的某块石碑后面,那块石碑好像还是台湾杀猪匠协会送的,说张飞是他们祖师爷。
也不知道春秋战国的时候的人是不是就得吃混毛猪。
梦里三弟还给我托梦,让我光复中原恢复汉室啥的。
她说你是另一个世界的人。
我说要不要去体验一下另一个世界?
说实话我是有私心的,作为一名四川人,连续吃几天这种给死人吃的东西确实受不了。我拖着她随便在上海大世界找了一家串串香,我得吃点带烟火气的东西。
我向所有四川人的祖先诚挚的道歉,这特么什么串串香啊!根本就不会把食材串成一串,而是诡异的装在盘子里,锅底一大股番茄的味道,辣椒和花椒闻起来跟从毛里求斯进口的似的。
然而她吃得非常的欢,吃完第二盘肥牛想要点第三盘的时候,终于开始了体重上的纠结和犹豫。我摸了摸她的脸说,好了,别琢磨减肥了,吃吧吃吧。
然后她点了第三盘和第四盘。她把衣领扯开,额头上微微冒汗,手机扔在一边屏幕上还有油滴,像个四川苍蝇馆子里据案大嚼的烟火女孩。
她说她觉得这才是牛肉。
她说有一次在一个着装要求非常非常严格的餐厅,她吃了一块牛排。然后一个老外厨师长跑过来问她牛排吃起来怎么样,她用非常得体的语言称赞了这一小片牛的尸体。
她说,现在想起来,应该怎么形容那一小块牛排呢?
她抬头望着天花板,琢磨应该使用什么得体而恰到好处的语言形容那个牛排。
我抓住她的双手说,别想了,那就是一坨屎。
我们都放肆的笑起来,声音相当的大,不过四川馆子都非常嘈杂,没人听见我们笑。
现在想起来,那大概是我们离得最近的一次吧。
后来我们分手了,毕竟分别属于两个丛林的人,我估计再过个几百年,我这种人跟她那种人都会进化出生殖隔离了吧。
不过这并不妨碍我纪念一下这段爱情。
现在我绝不会去任何有着装要求的饭店,正如我不会打着领带去爬雪山。
尊重别人肥皂泡一样美丽而脆弱的世界是一种礼貌,享受泥土和烟火味的世界是一种本能,避免冲突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