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在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起,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劳动就业-惠企点单办(就业补贴)”,点击开始办理“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
注意事项:
第一次办理时,建议下载并阅读办事指南后再进行办理。
2.进入办事页面后,用人单位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填写经办人姓名、联系手机等信息(也可维护发放补贴银行账号信息),并在“申请人员信息”中勾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信息及申请人员信息由系统进行大数据比对校验后自动显示。
(2)“申请人员信息”勾选前需填写所招用高校毕业生的手机号码。
3.勾选完成后,依次点击“确认申请表”、“确认申请名单”,阅读相关承诺事项并确认信息后进行电子签章。
4.点击“下一步”,进入材料上传界面。
注意事项:
(1)已通过大数据比对完成相关信息校验的,单位无需另外上传材料,可直接点击“确定”。
(2)劳务派遣公司申请本项补贴时,需上传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协商使用补贴资金的相关证明。(模板可在办事指南中查看下载)。
5.点击“确认提交”,申请成功,后续区人社部门将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