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加入慢享
猜你喜欢
      旅行常客论坛

      【广而告之】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那些事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10 22:3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南离岛免税

      “套代购”那些事儿






















      CHECK IT OUT!






      愉快的暑期生活就要开始啦,同学们是不是已经背上了背上了小包包准备去免税店“扫荡”了呢?那让我们我们来看一下警察蜀黎最近开始对免税店的“套代购”行为展开的新的侦查行动。
























      6月25号上午,海南省举行打击治理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海关总署、海南省政府决定自即日起,对“套代购”走私离岛免税商品行为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治理行动。
























      今天“小海鲸”就来和你说

      一说“套代购”的那些事儿




      Q&A





      1问:什么是套代购?

      答:利用自己的离岛信息为他人购买免税品牟利,即为代购。

      利用他人的离岛信息购买免税品牟利,即为套购。




      2问:“套代购”违法吗?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明确规定: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对于违反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海关缉私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





      3问:帮家人朋友买买免税品违法吗?

      答:海关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旅客所携带的免税品是否属于合理自用范围进行现场审核和判断。记住不以盈利为目的,同类物品数量限制就对了。化妆品为30件,手机为4部,酒类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




      左右滑动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3号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以下称离岛免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免税税种为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本公告所称旅客,是指年满16周岁,已购买离岛机票、火车票、船票,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国内旅客持居民身份证、港澳台旅客持旅行证件、国外旅客持护照),离开海南本岛但不离境的国内外旅客,包括海南省居民。

           三、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人民币,不限次数。免税商品种类及每次购买数量限制,按照本公告附件执行。超出免税限额、限量的部分,照章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

      旅客购物后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记为1次免税购物。

           四、本公告所称离岛免税店,是指具有实施离岛免税政策资格并实行特许经营的免税商店,目前包括: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五、离岛旅客在国家规定的额度和数量范围内,在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购买免税商品,免税店根据旅客离岛时间运送货物,旅客凭购物凭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

           六、已经购买的离岛免税商品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七、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协助违反离岛免税政策、扰乱市场秩序的旅行社、运输企业等,给予行业性综合整治。

      离岛免税店违反相关规定销售免税品,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给予处理、处罚。

          八、离岛免税政策监管办法由海关总署另行公布。

      离岛免税店销售的免税商品适用的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相关管理办法由税务总局商财政部另行制定。

          九、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公告2011年第14号、2012年第73号、2015年第8号、2016年第15号、2017年第7号,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8年公告第158号、2018年第1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赚“辛苦费”







      得不偿失!













      暑假离岛的热潮已经来临,对于在校大学生,代购这个兼职十分的吸引我们。近期相信很多同学都在朋友圈,微信群里面看到招募代购,招兼职一件商品50元-200元左右等消息。相当一部分同学都跃跃欲试。




      但是,依据《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的规定,对违反本公告规定倒卖、代购、走私免税商品的个人,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对于构成走私行为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清醒

      海经学生记心间,兼职赚钱不要偏

      蝇头小利身外物,切勿踏上不归路

      套购代购有风险,法律法规已明言

      因小失大毁前途,踏实走好每一步

      若要家人不惦念,好好学习最关键

        海纳百川方可图,经世之才必有用。


























      E

      N

      D



      编辑|靖博然

      排版|温紫樱

       审核|王振宇 崔晟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