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年龄、限额度、限件数、限次数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内付款,在机场隔离区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 2011年3月24日,中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试点的公告》,2011年4月20日起,海南试点执行,成为继日本冲绳岛、韩国济州岛和马祖、金门之后,第四个实施该政策的区域。 2012年10月24日,财政部对海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进行调整,经过适当调整确定了18种离岛免税店免税商品品种,其中增加了具有海南旅游特色的体育用品。具体商品品种限定为:首饰、工艺品、手表、香水、化妆品、笔、眼镜(含太阳镜)、丝巾、领带、毛织品、棉织品、服装服饰、鞋帽、皮带、箱包、小皮件、糖果、体育用品共18种。国家规定禁止进口以及20种不予减免税的商品除外。2012年11月1日海南岛正式实施,免税购物限额提高至8000元,并增加了美容、保健器材等3类品种。 财政部2016年1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自2月1日起,此次政策调整,一是调整免税购物限额管理方式,对非岛内居民旅客取消购物次数限制,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不超过16000元人民币。二是同意三亚海棠湾免税店和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开设网上销售窗口。 财政部2018年11月2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其中提到,一、将离岛旅客(包括岛内居民旅客)每人每年累计免税购物限额增加到30000元,不限次。二、增加部分家用医疗器械商品,在离岛免税商品清单中增加视力训练仪、助听器、矫形固定器械、家用呼吸支持设备(非生命支持),每人每次限购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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