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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科大对于校内住民车辆设卡收取通行费,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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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简介:根据学校自定的文......不知道这是否属于......堂堂一个大学,应......



按照黉舍自定的文件,林科大对歇息在校内的居民(主如果职工家族)车辆收取通行行费。问及是不是有物价或相关部门的免费答应的批复,校方免费者没有供给。

    不知道这是不是属于违法免费?按理来说,这应当属于必需取得行政答应的免费。此刻只需交钱,任何车辆都可以进来。校内车辆不见增添,校园反而成了一个大型停车场。

    堂堂一个大学,应当遵遵法则划定,任何免费项目,都应当取得呼应经管部门的答应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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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堂堂一所大學,學校領導難道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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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林科大,還有哪個學校攔校門收費的,看看中南大學的校門是不是隨時敞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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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你何必呢?出不起那50塊錢還是怎么的?
    說了有牌照的不需要交錢,只有家屬和臨時工的車需要交50元,
    而教職工只要以前有證件的都是免費。
    如果您真是林科大的教職工的家屬,難道你不可以讓在校的教職工去辦理?----這點很懸。
    如果某天你把你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堂兄、堂妹、姑姑、嫂嫂、大表姑、二表姑、三表姑、三姨太、四姨太……全部住你家里去的話,如果他們每人一輛車難道也應該免費?給他們收點證件成本費有什么過?你去停車場不收費的么?


    為免樓主有失偏頗,特將通知貼出,供樓主學習。
    關于更換2011年度車輛出入證的通知
    學校各部門、單位:
    根據《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校園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機動車輛必須憑證出入校園,且出入證每年更換一次。現將辦理2011年車輛出入證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已于2010年度辦理車輛出入證的教職工憑舊證換取新證,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可自行到保衛處交通科辦理,亦可各單位收齊舊證后集體辦理(為了方便教職工,各單位收齊舊證后可電話聯系交通科,由交通科派工作人員把新證送往貴單位)。
    二、以往沒有辦理出入證或新購置車輛的教職工請攜帶工作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各一份辦理出入證。
    三、我校工作的臨時工作人員及教職工家屬請攜帶工作證、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各一份辦理出入證,按規定收取50元/證工本費。
    四、居住校園內非我校職工或其他經常出入我校園需辦證者請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復印件各一份辦理出入證,收費參照省物價局審核標準執行。
    五、辦證地點:行政樓一樓大廳東側;
    辦證時間:3月1日—3月11日(雙休日除外);
    經辦人:張鑌\域;聯系電話:1390733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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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笑話,這是50元錢的問題嗎?依法行為是每個公民的基本素質,更何況一個高等學府。

    想必你也是這個學校的人,學校的情況你自然清楚。居民小區建在校內是學校的決定,小區內都有自己的停車場。學校所收取的,對于小區居民來說是通行費,而這項費用是必須行政許可的,沒有哪個單位可以自行決定收取。

    當然,我也希望學校在如何加強管理方面想辦法。極端的假設沒有意義,但每戶有一輛小車是很正常的,在保障大家合理的通行權力的時候,大家自然會配合響應的管理措施。事實上,校門居民中,不屬于在職人員的已經不多,校方制定政策的時候,最好多考慮多方的意見,而不要為了蠅頭小利去做違法的事情。

    至于找在職的人代辦,我不愿意。理由很簡單,我不愿意以違法它們辦法的情況下去對付一項違法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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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對于校內的居民,限制他們合理的通行。對于外單位、社會車輛,有錢就可以進來。保衛處的精力都放在收費上,校內總是停滿了社會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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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據我個人的了解,這涉嫌違法了物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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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7 18: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不說明了?你是那居民小區的。讓你小車免費停學校里你還不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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